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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历史趣闻 > 唐朝 > 武则天为争宠杀死亲生女儿有无其事?(5)
本文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13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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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主之死在废后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

  唐高宗采取确实步骤推动皇后废立的时候,在申诉的理由中,从来没有一句谈及皇后杀死公主的事情。

  唐高宗推动废立皇后,是从说服太尉长孙无忌开始的,姿态低就,首先造访长孙无忌家。《资治通鉴》的记载是高宗“与昭仪幸太尉长孙无忌第,酣饮极欢,席上拜无忌宠姬子三人皆为朝散大夫,仍载金宝缯锦十车以赐无忌。上因从容言皇后无子以讽无忌,无忌对以他语,竟不顺旨,上及昭仪皆不悦而罢”。高宗给长孙无忌的好处是为了换取长孙无忌的同意。而具体申诉的理由是“皇后无子”。《通鉴》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(654)年底,具体月份并不清晰。

  随后,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,唐高宗继续推动废后,连续两天召开最高级会议,大臣中只有长孙无忌、褚遂良和于志宁参加。李积也被通知与会,但是他借口身体欠安并没有参加会议。根据《通鉴》的记录,唐高宗开宗明义,对长孙无忌等人说:“皇后无子,武昭仪有子,今欲立昭仪为后,何如?”《旧唐书·褚遂良传》的记录略有增加,高宗说:“莫大之罪,绝嗣为甚。皇后无胤息,昭仪有子,今欲立为皇后,公等以为何如?”唐高宗申诉的基点依旧是皇后无子,即使强调这是“莫大之罪”,也没有改变申诉基本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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